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日前聯合編制印發了《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標準勘察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招標文件》、《標準監理招標文件》等5份貨物、服務類標準招標文件(以下統一簡稱為《標準文件》),與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發布的《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及《簡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等4份施工類標準招標文件一道,共同構建形成了覆蓋主要采購對象、多種合同類型、不同項目規模的標準文件體系。《標準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2018年1月10日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綜合平臺資料下載中新增了:《標準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6個范本。《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公布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穗建規字〔2018〕1號)中《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的通知》(穗建筑〔2010〕562號)宣布失效。
《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0號)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標準文件》和施工類標準招標文件的使用將有效地規范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編制,提高招標文件編制質量效率,與招標市場今后電子招標投標的發展方向和趨勢相適應,并為招標公告、公示信息的發布,保證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平等、便捷、準確地獲取招標信息提供極大的便利,我公司將在招標代理項目中全面使用《標準文件》和施工類標準招標文件。